22间奏·第二日故事

木同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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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喜欢伦敦吗,艾瑞克?

    不许冷哼!喂那种嘲讽的笑也不行……

    哼,就算是你也无法否认伦敦有不少美丽的建筑。

    我带你到我和巴兹尔以前住过的地方看看。

    我已经好多年没回来了,即使住在伦敦,也刻意回避着这个部分。

    你看这公园,和以前还是一样。

    巴兹尔有时候会带我到这里散步,用炭笔摹画夏日的玫瑰。

    这家店还在!

    唔,我想掌柜的已经是老店主的儿子了……

    巴兹尔生日的时候,我在这里给他买过一条围巾,黄色的,没有一点花纹,但料子是最好的。我还歪歪扭扭地在上面绣了他名字的缩写——绣得可难看了。但是他很喜欢,总是戴着。

    你想知道我和他的生活?

    这可不是故事的一部分。

    平凡的幸福洗刷我们的痛苦,打磨我们的灵魂,但是不能让舞台下的观众嬉笑怒骂。

    所以我和巴兹尔的生活并不包括在我要讲述的故事里。

    如果可以,我希望巴兹尔现在是个有点发福的中年男人,为发灰的头发,退化的视力还有儿女的婚事向我唠叨。

    我希望他没事时会挽着太太到海德公园里溜达;或是像以前一样夹着画板消失在欧洲的某个角落,回来时晒得黝黑,抱怨腿脚没有以前灵便。

    我希望他成为这个城市里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一个人,在幸福的温水中等待老年的来临。

    咳,你已经觉得无聊了吧?

    今天的故事和巴兹尔有关,但更和这个叫做道连·格雷的年轻人有关。

    那年道连·格雷刚刚进入社交界,二十岁左右,才继承了一大份产业,年轻,天真,美貌惊人。巴兹尔在一个舞会上遇见了他,几乎是马上被迷住了:他对一切美丽的事物都全无抵抗力。

    我经常在巴兹尔的画室里见到道连·格雷。巴兹尔以他为模特创作了一系列画作:维纳斯与阿多尼斯,水边的纳西瑟斯……都是出色至极的作品。他非常珍视这个年轻的朋友:他说道连是自己灵感的来源。

    每次道连格雷来访,巴兹尔都会变得特别细心:帕克太太,记得准备下午茶的点心,要有道连喜欢的那种曲奇;最好的香槟冰起来——我们有新鲜草莓吗?道连喝饮料时喜欢加这个;葡萄也请准备上,他上次吃了挺多……总之就是道连这个,道连那个。

    但我觉得道连格雷不是一个理想的朋友。他配不上巴兹尔的垂青。

    我记得有一次,格雷先生离开之后,巴兹尔坐在花园里发呆。

    我走过去,他心神不宁地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把心和灵魂都捧上去,别人却只把我的仰慕当做纽扣上的一束花。”

    他看着我时,忧郁的眼神换成了温暖的笑容——巴兹尔总是这样,努力在我面前显的更可靠——他摸摸我的头:“但我的小公主永远不用担心这样的问题,你会长成伦敦最美丽的淑女,全伦敦的年轻人都倾慕你——像他们倾慕道连一样——而我将享受把他们拒之门外的乐趣。”

    真是些父亲的傻话啊,艾瑞克,因为只有父亲才会觉得自己平凡的小女儿是全世界最漂亮的。

    我那时候很认真地说:“可是我最喜欢你。”

    巴兹尔笑起来:“长大了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小公主。如果你现在是二十岁,你就会嫌弃我年纪太大,不够时髦,不够漂亮,又太过严肃了。”

    “胡说。”我坚持说,“巴兹尔是最棒的。”

    他当然很高兴,但只当我说的是孩子话——天知道,我到今天也还是这样想的——于是我啪嗒啪嗒跑过去,噌一下跳上膝盖,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脸上留下一个湿乎乎的亲吻!

    哈哈哈,可怜的巴兹尔,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可怜的、害羞的英国绅士,连耳朵都红透啦!

    但巴兹尔还是任由道连格雷在自己身上施加影响:最后,他为道连格雷画了这张写实的肖像。这幅肖像画了很久,他经常会在画室里待到深夜,只是为了修改脸上的一条线条。道连格雷的脸早已印在他的脑子里,但巴兹尔还是坚持邀请他来自己画室作模特,就为了最完美的光线和角度。

    有一天晚上,我睡觉前溜到巴兹尔的画室里,他还在工作。那几天我只在餐桌上见过他,其余时间他都把自己关在画室里。

    巴兹尔那时候胡子拉碴,脸色也很坏。

    “你看起来很累。”我很担心。

    “是啊……我已经快三天没合眼啦。”巴兹尔苦笑着抹了把脸。

    “大人不可以任性不肯睡觉!如果你睡不着的话……”我那时候呆得很,想着帕克太太平时哄我的话,“我可以给你唱首歌。”顿了顿,还挺不舍得地说:“……小熊也可以借你抱一晚上。”

    “谢谢啦,慷慨的露西公主。”他笑起来都没力气了,“但是在完成之前我不能停止!缪斯女神是舞着皮鞭的女王,而我们艺术家是疲于奔命的奴隶。天哪,这双眼睛!唉,只有这双眼睛完成了我才能真正休息……”

    我当时不解地坐在一旁,看他烦躁地铲掉刚画上去的颜料,重新修改画像的眼部,一次又一次,直到我在地毯上睡着,被抱回房间。

    半夜,我被噩梦惊醒,揉着眼睛光着脚跑回画室。巴兹尔还在画架前,手上拿着画笔,只是已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我看着画布,画像已经快要完成了,但是眼睛还只有一个轮廓。

    我一直盯着画像空洞的眼眶,突然“看见了”完成的作品,“看见了”每一步、每一笔——我知道该怎么画。

    一种莫名的自信像巫术一样攫住了我,仿佛自己天生就该干这个,这是我血液里流淌的本能。

    巴兹尔想抓住的,那双清澈的,迷茫的,困惑的,什么都没有却又期待一切的眼睛,道连格雷的眼睛,我是见过的。

    而凡是看过一眼的眼睛,我都不会忘掉。

    我知道怎么画。

    这是巴兹尔呕心沥血的作品,我不敢乱碰;但是我隐约觉得自己不会搞砸。最重要的是,如果画完了,他就可以休息了;巴兹尔画完又改,改完又画太多次了,甚至不会知道是不是自己完成的。

    再这样下去他会生病的。

    我就这样作了最后的决定,拿起画笔。我心里盛满了孩子为大人做事时的欢欣,每一笔都是为他准备的惊喜。

    艾瑞克,我那时候有多不知道天高地厚!我还以为自己为巴兹尔做了件好事。

    多蠢啊!

    我那时并不知道,许多最愚蠢惨酷的错误,都有着最高尚美好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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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一起床就跑到画室。

    巴兹尔正在画前捏着下巴打量:“很完美——我想是半睡半醒之中无意画成的……就像是缪斯女神抓着我的手。奇怪,实话说的确不像是我自己的风格。”。

    他用拇指轻触新画上的眼睛,又退远几步。

    “简直就像画像自己长出一双眼睛一样。”巴兹尔低声自语。

    我很心虚,怕他看出来,假装无辜的样子溜到餐桌上去,其实一直提心吊胆。

    巴兹尔从来没怀疑到我身上去。毕竟那时候我不过六岁,只是学了点基础的学徒,连帆布都没摸过。

    那天下午,巴兹尔的朋友亨利勋爵还有道连格雷都来了,他就让帕克太太带我去动物园玩。

    我换好衣服,经过巴兹尔的工作室时,他刚完成背景和最后的润色,亨利勋爵和道连格雷正在花园散步。

    “完成了。”巴兹尔在长久地打量之后,终于喊道。

    我躲在工作室外面看他们。

    我看见道连格雷看向自己的画像,眼睛发亮,好像是第一次认识自己一样:“我……真的长这样?”

    他轻轻触摸凹凸不平的画面,又退几步偏着头细细看着,嘴角挂着无法掩饰的兴奋笑意,好像突然不会说话了。

    “你喜欢吗?”巴兹尔有点紧张地问道,双眼紧盯着他那年轻的朋友。“这画像是你的了。”

    “真可悲,”道连格雷低声说,“多可悲啊,我将一天天老去,变丑,但这画像将永远这样,岁月无法给他增加一天的年龄。要是反过来多好!如果我是永远年轻的那一个,而画像代我变老!”

    我躲在门框后面,偷偷看着有点癫狂的年轻男人,觉得这场面有点熟悉。一年前,躲在衣柜里的我看见另一个男人也站在一幅画前,说出了类似的话。

    那天我失去了母亲。

    “如果能这样……”道连格雷还在说,“如果这能实现,我情愿付出一切!世上的任何代价,哪怕是我的灵魂!”

    唉,艾瑞克……哪怕我妈妈死之前多教我一点……我那时候什么都不懂!

    在他说出这句话之后,房间里仿佛吹过了一阵微风,轻轻吹起道连格雷的头发,又拂过我的手背。

    一股寒流突然从我的心脏窜向四肢百骸,好像热血一瞬间全变成了冰水,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不由得狠狠打了个寒颤。

    我知道有某种变化刚才发生了。

    六月的阳光明媚地照进画室,鲜花盛开,绅士们笑语晏晏,画像仍是老样子,道连格雷也没有变,一切看起来都正常得很,但是我就是知道有什么神秘的事情发生了,好像是誓言的成立,契约的签署,魔咒的生效。

    这时帕克太太来了,她慈爱地握着我的手,却被我手上的冷汗吓了一跳。

    我心里害怕,就说:“帕克太太,我很不舒服,请问我能回房间吗?”

    好心的帕克太太把我送上床,还掖好了被角才离开。

    独自躺在床上时,我蜷成一小团,吓得全身发抖。

    怎么可能会有那种感觉,我想。

    怎么可能,虽然母亲说过我也会有这样的能力,但是画并不是我画的。

    没有签名,画就不算完成不是吗?

    必须是怀抱着强烈感情完成的画作才有魔力不是吗?

    为什么?

    眼睛,我能从别人的眼睛里看到灵魂的真相。

    ——这是我独有的能力,连母亲都做不到的。

    我后来才知道,“点睛”——就是画出一幅肖像的眼睛——是我能力最重要的触发点。巴兹尔在这幅画上倾注的心血太多,让它本身就充满了灵气;道连格雷对青春的眷恋和老丑的恐惧又是我生平仅见的强烈。

    在这样微妙的条件下,我的第一次“换脸”魔法就在当事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完成了。

    之后几天,我都战战兢兢地打听着道连格雷的消息,生怕他一早起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

    但没有,什么都没有。

    道连格雷仍然美得夺人心魄,仍是社交界的宠儿;他和亨利勋爵交上了朋友,和巴兹尔的来往反而没有以前密切了,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改变。

    于是我渐渐放下心来,不久就把这事情忘掉了。

    等我意识到画像的影响时,已经是一年多以后了。

    那时,一切都已经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