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帮助

偏分少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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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叶晓瑜也不想坚持,下地干活实在太累了,她没有体力不说,每天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在跟泥土打交道,特别是在她找到了一些赚钱的生计之后,她早就没有了先前刚刚下地干活时的兴致。经商要比务农要好的多得多,虽然路一守固执的认为“有田有地”才是关键,但路家之所以变得富裕,并不是单靠着那一片的田地里长出来的庄稼,而是凭着路一守的小聪明,不断的进行“土地买卖”和“北粮南运”,不然仅仅守着那一片的田地,过几辈子都不能发展成路家庄现在这个样子。

    但在这个农耕时代,土地才是王道,商人再有钱,也或多或少有些低人一等的成分,正因为如此,很多人在经商赚了些钱之后,都开始大量的购买土地,像如今京城的一些大商户,名下都有大片的地产和山林,将他们称呼为“大地主”也并不为过。

    因为保留着前世的记忆,叶晓瑜具有先天的优势,她也不想将这么大好的条件和时光浪费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里。她希望自己拥有一大片的土地是没错,但“拥有”的下一步是花点钱雇人耕种,她只要坐在家里,动动脑子就能坐享其成,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扛着锄头,浑身脏兮兮的,早出晚归的下地干活。

    她现在手里也有了一些钱,眼下才4亩地,花一点钱雇村里的人来种也不是什么难事,可关键是在路一守方面,叶晓瑜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让路一守放弃让她种地的理由。

    头痛啊头痛,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自己不用再下地干活?

    叶晓瑜一面开小差一面锄地,效率可想而知,一整个半天,才锄了一小片。

    “诶?你不是路家的那个小丫头吗?叫什么来着?叶……”

    叶晓瑜正锄着,突然有人这样问道。转头看去,好像有个中年男人站在路边,此时正弯着腰朝叶晓瑜这边看。看样子有些面熟,但叶晓瑜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回伯伯,我叫叶晓瑜。是路家的远房亲戚。”

    虽然认不出来是谁,但出于基本的礼数,叶晓瑜还是回答道。

    “对,我想起来了,叶晓瑜。你就叶晓瑜对吧?怎么你路伯伯让你一个人在这边干活,这也太……”

    中年男子皱着眉头说道,路家是大户,几百亩的田地,多得是人耕种,这也要一个小孩子独自在地里干活也太不合礼数了吧?路一守这做法,实在是太容易落人口实了。

    “路伯伯宽厚,给我买了几亩地,是我自己要求要下地来干活的。反正平常也闲着没事,能帮些忙就尽量帮些。”

    叶晓瑜笑着答道,她想起来眼前这个人是谁了,在自己刚进路家那天晚上,也就是在红儿发现死人的那天晚上,叶晓瑜见过他,他叫刘尚忠,是泉秀村的村长,用这里的话说,就是泉秀村的里正,管理着村里的大小事务。

    “给你地是好的,可是让你下地干活,这让村里人怎么看……”

    刘尚忠边说边摇了摇头,这路一守也真的是,平时看上去聪明的很,怎么会做出这样让落人话柄的事。如果叶晓瑜是路一守自己的孩子可能还好一些,她又是外姓的,身世可怜又是村里大家都知道的,这样的一个孩子,被人看到在地里干活,路家以后还要不要在泉秀村混下去了。趁着村里人还没有传开,他要去一趟路家,找路一守好好的谈一下。

    刘尚忠来到路家庄的时候,路一守正在账房里算账,去年一整年的收成不错,买卖也不错,一年下来盈余了千把两银子,现在是年初,他要好好规划一下。

    “尚忠,你今天怎么有空来这边,要来也提前说一声嘛我好去门口迎接咱们的这位里正大人……”

    看到刘尚忠进来,路一守站起来打趣道,他俩是穿同一条裤衩一起长大的玩伴,先前路一守生活窘迫的时候,也多亏了刘尚忠的接济,所以他和刘尚忠虽然没有什么亲故,但关系却胜过亲兄弟。

    “少来了,我怎么敢和你这位家财万贯的大地主相比啊。要迎接也是我来迎接你才是……这不,你看,我都走到你家里来迎接你了,哈哈哈……”

    刘尚忠开怀大笑,他喜欢和路一守这样几十年不变的情谊。

    “少废话,走,咱们去喝几杯小酒暖暖身子……”

    知道刘尚忠的性子,路一守也不再接话,而是揽住他的肩膀就要带着他往外走。

    “一手,我今天来是有正事要和你说。”

    刘尚忠站着没动,从第一次听到路一守的名字开始,他就叫他“一手”,小时候他觉得特别搞笑,后来渐渐的叫习惯了,路一守的名字在刘尚忠的字典里便成了“露一手”。

    “走啦走啦,有什么正事,咱们可以边喝酒边说啦,我存了些上好的米酒,包你满意……”

    路一守不容置疑,拉着刘尚忠就往外走。看他这个样子,刘尚忠也不再坚持,跟着他来到了北苑的一个小屋子里。

    说是个小屋子,其实也是北苑的一个房间,只是北苑房子太多,而住的人却不多,路一守就将其空出来,摆上茶具,用来专门和熟人喝酒聊天。

    几杯酒下肚,刘尚忠觉得自己再不说那件事的话,就要说不出来了,因为他俩今天喝的酒十分的烈,路一守酒量好不受影响,他自己却头晕乎乎的,快要醉倒了。

    “一手,我今天经过你家地里的时候,看到叶晓瑜一个人在拿着锄头锄地。不是我说你,叶晓瑜的身世全村的人都知道,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样可会落人话柄……”

    刘尚忠喝了一口酒,看着对面的路一守说道。

    “啊?哦,原来是这件事啊。这个是我的想法,他们几个年纪也不小了,是该下地干活了。不仅晓瑜,路芊还有我的外甥晴朗都要下地的。你也真是……这么一本正经的,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

    路一守酒量好,连喝几杯下肚,只是有些发烫,头脑还清醒的很,说话也十分利索。

    “可是其他人都没有在地里啊,不用说晴朗是你外甥,就是芊芊,她就仗着你宠她,一年都可以不用下地几次吧。”

    刘尚忠眼神有些迷离,看来那酒的后劲很大。

    “可是我规矩都跟他们说了,现在收回,有些不好吧。”

    刘尚忠的话路一守是听进去了,这几个孩子里面,凌煜、晴朗都是外人,自己也不好要求他们干些什么,路芊又是那样的德行,说来说去,确实是叶晓瑜最听话。可如果每天都只有她一个人在地里干活的话,他路一守迟早都会被村里人戳脊梁骨。自己明明是出于好意啊,怎么会变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