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吹小号的天鹅

萧雪鱼1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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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问过你的理想,但我能猜得到,我不能说你的理想就是错误的,因为我是个虚无主义者,很容易被你绕进去,有些事看着是对的,细想想却是错的;有些事看着错了,最后却证明是对的。”

    “但我想了很久,觉得有一条标准可以适用。”

    陈曦转过头,重逢以来第一次望定了阿希姆的眼睛。

    “生命高于一切。”

    这是帝国宪法的基本精神,是每个帝国人从诞生以来深入骨髓的概念,这是宇宙的公理。

    “但这是不够的。”

    阿希姆终于开口,他有些渴,所以声音干涩,但是语调从容平和。

    “如果生命高于一切,那么多数人的生命就应该高于少数人的生命,为了多数人谋取利益所做的事,就可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

    “而这正是我做的事。”

    “我又错在哪里?”

    “道德吗?”他问,“用牺牲评判的道德是不理性的,我剥夺了很多人的生命,他们大部分是世俗意义上的坏人,少部分是好人,有几位是真正的伟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生命极其重要,非常珍贵。但再珍贵的生命,只要能够换回胜利,使大多数人获益,对人类社会的存续便是有意义的,这个意义甚至正是道德存在的意义。”

    陈曦想了想,她抱着膝盖,将脸颊贴在膝头上怔忡地思考了许久,火光在她黑色的眼瞳之上持久跳跃。

    “你说得对。”她最后点头同意,“我不该用道德来评判你,道德的存在正是为了人类社会能够延续,如果你的理想能够实现这一目的,那并不是违逆道德,而是诞生了新的道德。”

    “可是,”她侧眸凝视阿希姆的眼睛,“你又如何确定你的理想一定能够帮助人类社会顺利延续下去,而不是相反?”

    “如果……”

    她顿了顿。

    “如果你下次必须牺牲的是我呢?”陈曦平静地提出问题,看着阿希姆灰蓝色的眼瞳在她注目之下急剧收缩,仿佛面临深渊,终于照见隐藏在心底绝大的恐惧。

    “我不知道这个世上有没有神,如果有的话,我想神没有恐惧,因为他不会犯错,他爱世人而不是某一个人。”

    “你不是神,阿希姆。”

    “这是你最大的错误。”

    …………

    ……

    陈曦在袍子外面披了件兽皮大氅,穿上兽皮靴,小心翼翼地掀帘出去,没有放进一丝雪风。

    离开温暖如春的室内,迎内一阵刀风,陈曦站在小屋挂着冰凌的屋檐下,极目远眺,星光淡淡地照着平原那端的一条大河,河面是看似缓慢移动的冰山,没有山脉起伏也没有翠绿山岗,她只能看到一座沿河而筑的小小村庄,每幢小屋都由冰块筑基,垒砌上结实的圆木,木头缝隙处浇上水,一夜过后便冻得再也分拆不开。

    这里不是真正的飓风往来之境,所以很冷,也很温暖,空气中浸淫着的鱼腥味很温暖,偶然飞来的一只苍蝇也很温暖。

    陈曦饶有兴趣地盯着一只苍蝇,想象着联邦人或是帝国人如何将它带到这个陌生的星球,它和它的族群又是如何落地生根、繁衍生息,没有注意到一些人渐渐地聚拢在她的小屋周围,袁昶抬头仰望她,雷恩走上来,和她并肩而立。

    “怎么样?”他问。

    她知道他问的是什么,摇了摇头。

    “说到底还是读书太少的缘故,死脑筋,老师教不了他,我也教不了,只能让他自己在书里去找答案。”

    雷恩“嗯”了声,脸色有点忧虑。他听出了陈曦话外的意思:如果找不到答案,阿希姆就得永远当她的宠物,就像她以前说过的,把他关进笼子里,不给他衣服穿,用发电的项圈套住他,每天只傍晚允许他出来放风,如果不听话有异动我就电击他,再把他拖回笼子里。

    可怜的兄弟,他心有戚戚,愿上帝保佑你。

    陈曦瞥他一眼,微笑,她能猜到雷恩在想什么,他已经忘记了当初阿希姆骗他时生的气,而只会为他担心。雷恩爱的人很少,所以他总能原谅他们一切过错,即使他们伤害了他也同样爱着的人。

    自从教皇逝世,他再也没有诵读过圣经。

    “联邦人又有异动!”袁昶忽然高喊,变声期少年的声音粗嘎和尖细并存,“哨塔那边传回来三道示警!”

    三道?那可真是大麻烦。她回过神,凝目向下望,聚集在小屋周边的是村落的居民,很少有人知道联邦叹燕行星上还居住这批帝国人,他们有些是历次帝国进袭叹燕基地失败后未能跟着大部队撤离的残兵,有些是最早与联邦人同时登陆叹燕行星斟探的科学家,有些是和陈曦他们乘坐同一班偷渡船的幸存者。

    那艘飞船在联邦舰队的攻击下挣扎着飞向叹燕行星,被卫星离子光束网切割得七零八碎,残骸一半在大气层里燃成灰烬,另一半坠入北半球的永夜,叹燕星没有自转,所以北半球永恒黑夜。

    他们活了下来,因为飞船的底舱藏着一批走私机甲,因为叹燕星上的帝国人拯救了他们。所以,他们必须加入这一场远比不了曙光战役辉煌壮丽却同样不死不休的帝国与联邦之战。

    陈曦挥了挥手,表情和声音同样疲惫而冷淡,仿佛对这场战争和这世上的一切都漠不关心,与她说出口的话截然相反。

    “行动!”

    …………

    ……

    杨欢比阿希姆先入水,晚上岸,因为他不幸挑选了一条离岸较远的路径。

    不过他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就算知道也浑不在意,杨欢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运气特别好的人,他也不需要好运气。

    他遇到一支联邦巡逻小队,心想,再坏的运气又如何,也不过就是比好运的时候多打一场。

    他徒手击杀了那支十人小队,断了两根肋骨,中了三枪,其中两枪是擦伤,一颗子弹嵌进了他的肩胛。

    果然是坏运气,杨欢不高兴,他从十具尸体身上挑挑拣拣,凑出一身自己能装的衣服,又随便拿走一支离得最近的枪。

    受的伤需要一点时间才能恢复,杨欢对整个过程已经非常熟悉,在岸边的密林里找了一棵树爬上去,窝在树丫间,心里倒数计时。

    对于杀死联邦军人,他没有什么不适感,就算有一点,早在最初逃出实验室时已经消耗得精光,他现在不太回想那段经历,有时候会想起那个女人,也很快被陈曦的影像代替。

    杨欢认为自己对联邦很忠诚,但他厌恶联邦政府,对那个女人所属的*武装也没什么好感,他觉得他怀疑一切憎恶一切,他是人群中的异类,只有陈曦是他的同类,因为只有她会告诉他一只哑巴天鹅的故事,所以他想找到那只丢失的小号,然后吹给她听。

    杨欢睡到半夜醒过来,他以为是半夜,睁开眼却仍然光线明亮,红矮星在天空中同样的位置一动不动。于是他明白了,这颗行星没有自转。

    他检查了一□体的伤,小伤已经痊愈,那颗子弹被肌肉挤出来,伸指一弹便骨碌碌滚开,杨欢抓到掌心里抛了抛,又和那只枪里的子弹比较了一下。

    他不是真正的军人,没有受过系统的军事训练,不怎么会用枪,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捡起这只枪。

    不过,红光透过树叶缝隙照在他的掌心里,黄澄澄的子弹滚了滚,那只枪闪闪发亮……他想起来了。

    那是一把fn 57。

    陈曦用过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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