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将军生涯不是梦四

君随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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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干嘛?

    看冬第一时间便想到将军若在这里,不知是跳起来揪着他衣领命他速速回去休息呢还是抬手一斩直接打昏了他?手伸了出去又握成拳,犹豫不决。

    那一战之惨烈,是近三十年胡汉边界交锋之最,据说鲜血由匈奴帅帐直染五十里外的陵那西西河畔;据说直到十年之后,还有牧人捡到长草间的白骨;据说此后陵那西西河畔,夜夜鬼泣。

    当日凤凰将军带了五百零七名死士去,偏与跖跋篁大军正面冲突——陵那西西河今年水涨的比往年足高了二尺,仙人渡两岸皆是陡坡,河道狭隘,水流急湍,骑兵不能涉水而过,反倒比下游宽阔河滩处渡河艰难,是以两军对峙,抢渡多次,战火从未烧至仙人渡。

    凤凰将军本待由此渡河,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那知跖跋篁竟也是这个主意,连重骑兵都未出,只带了万余轻骑,幸而迟了片刻——凤凰将军五百死士方渡河完毕整军开拨,迎面便遇上跖跋篁的大军。

    以此五百之数挡万军无异以卵击石,要全身而退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唐军皆在东线布防,西至仙人渡正是兵力薄弱之地,恐怕这万余轻骑只要过得了仙人渡,便长驱直入,无可阻挡。

    只不过论起气闷,倒是跖跋篁要拨这个头筹。

    跖跋篁现今不过二十多岁,少时便神力惊人,草原上呼为“浑伦哥”,方及弱冠便很为狼主做了些大事,扫荡了草原以西大大小小十余个部落,便之尊狼主忽夺为草原共主。可惜前年头因吃醉了酒为着不知什么事与狼主的长子阿思翰起了争执,两人带亲兵火拼,虽然被忽夺带人过来弹压住,毕竟在狼主面前渐渐失了宠,被调到东北闲置,偏他也甘心。这次若不是唐军直杀过陵那西西河,才不会有人想起还有个浑伦哥。

    跖跋篁才至军中,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竟让对手的元帅凤凰将军中毒待毙,趁此机会将唐军杀回陵那西西河以南。狼主为酬其功,拜其为鹰翼王,征唐大元帅——匈奴原无此制,素来领军的是右翼王阿思翰。跖跋篁这次一雪前耻,无数人都替他高兴,他倒没什么欢喜。狼主命他带兵来袭唐营,他也未推辞,直到遇着那个人。

    那时候他正按辔缓行,来之前奉了严令,偃旗息鼓,未曾渡过仙人渡之前不得疾驰。草原上的傍晚总归还是那个样子,天高云淡,西边红彤彤的一个太阳在地平线上徘徊,将人马的影子拉的长长的,仿佛淡到没有,此去万余男儿,明日几人归?其实早在两年之前他把刀子拨出来对着阿思翰时,心中早已没有了战意。如果还有选择……大战之前,呵呵,他仰起脸无声的笑,既然要战,那便战!

    巡哨的嗒嗒跑过来,声音里掩不住的焦急:“王,前面有人阻路?”

    他抬起眉毛,催马越过前队。心跳开始慢慢加快,那是素日没有的征兆——自十四岁亲手砍下那个骄横族主的脑袋后,他的心就没有再跳的这么快过。不待他吩咐,冲锋的前阵早已拨刀出鞘,箭上弦,仙人渡旁俱是陡坡,万余人马挤在坡上一条窄路,弓箭手连摆阵的距离都没有。

    阻路的是一小股敌人,立在最前的一骑是匹栗色的大宛马,鞍下的织锦障泥沾了水,其色殷红如血。马上端坐着的战士脊背挺拨,衣履尽湿,眉眼间是不曾见过的锋棱,掌中提着银枪在夕阳下泛着触目惊心的光芒。

    对手缓缓开口,声音清脆好听:“凤凰将军在此。”六个字便如一道惊雷炸响在匈奴大队里,嗡嗡的尽是部属在窃窃私语。

    “你?”跖跋篁话未说完,一道匹练似的光华已经直击面门,快,干净,绝无花哨。

    血战开始。

    近三十年,匈奴军队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对手。人数上远远弱于已方,马术也未必精湛,竟有不少人被惊马抛下,索性弃马步战的。箭术更是没有几个象样的,连带弓箭的都没有几人——草原上作战,这两大弱项都足以令人心生蔑视之意。但事实是,这些人身手敏捷,多用短兵器,近战之际如鬼魅,如幽魂,如地狱派出的勾魂使者,明明看见人在眼前,一眨前剑光已经划过敌人咽喉。被杀的人还来得及看到对手挥舞武器狰的扑向自己的伙伴。

    百夫长德察带了一队弓箭手攻上高坡,队中有人嗤嗤的胡乱放了几支箭去,他还未转过身来指挥列阵,只闻幽幽的一个女声轻笑道:“别忙了,歇歇罢。”刀锋已经划过他的咽喉。

    痛,快。

    跖跋篁挥舞手中的长刀狠狠架开凤凰将军的银枪,吼道:“退!后队变前队,鹰翔队断后,快!”

    他的对手格格一笑,“强盗总归是强盗,做梦的本事比力气还大。”

    跖跋篁的双臂已隐隐发麻,斜斜一刀劈过去,咬牙道:“你怎么是个女人!”

    凤凰将军挥枪拨开他的刀锋,反手刺穿一名他的部属咽喉,挑衅的哈哈大笑,“怕了么?”

    跖跋的汉语说的本就不好,更不屑与女子争口舌之利,若非对手实在声名太著,恐怕连与之动手还要劳他推辞半晌。冷笑一声,长刀横斫凤凰将军腰肋间的破绽,隐隐挟有风雷之势。这一刀隐有七着变化,本不拟一击而中,岂知那凤凰将军竟迟了一瞬抖手自尸体上拨枪,那一刀便没躲伶俐,堪堪划破她肋间的软甲,一溜血珠斜斜抛起,夕阳里仿佛一串绯色的珠玉,只不过——

    顷刻即散。

    不知那个混蛋在书里写冷兵器时代是人类史上最最浪漫的战争?号称在战场上遇着一名武功高强无敌外貌俊朗无匹眼神犀利锋锐的异族男子——自然他的武功是要稍微高你那么一点的——交手三百回合之后你逐渐倾心于他,干脆抛国忘家故作不敌被他生擒了去——当然如果有生擒他的本领更好,那样就可以将他软禁于你的营帐里行心理战术直至他对你一见倾心肯叛国背义于阵前结亲,而你,亦肯冒天下之大不韪于阵前投敌。

    不是的,根本就不是那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