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狼桃

米黄色的企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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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麒见陆二生气了,赔笑道:“不愧是我蒋麒的弟弟,跟我一样聪明。”

    陆二哼了一声,掉头便走,蒋麒赶忙上前,道:“你要去哪儿,快要吃饭了。”

    “当然是回万花楼了。”陆二抬眼望天,道,“反正我已经来过了,你也不用担心会被叔父罚,我还留在这里干什么?自讨没趣吗”

    蒋麒却道:“这里就跟你家是一样的,想来便来,想走便走,要什么准备了?难道还要送张拜帖,你才能来?只是你自从来过一次之后,便再不登门,我们还以为你不喜欢我们家。这次突然来了,我爹当然吃惊了。爹娘早就说过,如果你不来,就让大哥去接你。你要是不肯来,大哥可以动用武力的。我不想伤和气,这才主动请缨。”

    陆二见他认真的样子,便笑道:“笨蛋,逗你玩的。”她正发愁拜年送礼的事,小木匠回家了,她自己又没有马车,那大包小包的礼物怎么搬到蒋家着实麻烦。所以便是蒋麒不说那一大串话,看在那马车的份上,她也是要跟着一起来的。至于有没有收到邀请,别人会怎么想,完全不在她的考虑之中。

    蒋麒见她笑了,还说自己是笨蛋,突然想起陆二来的时候主动要求从后门进,可见并没有把自己当外人,又怎会因为这点小事生气。便伸手去拧她的耳朵,笑骂道:“好小子,竟然敢耍我。”

    陆二伸手挡住,说要去看花。冬天枯枝败叶随处可见,新鲜漂亮的花也就只有那几株红的黄的腊梅花,早就腻了。

    只是蒋府的温室离大厅有小半个时辰的路,一来一回定会耽误了吃饭,蒋麒就带陆二四处转转。

    冬天种植时令之外的花卉,本就是为了摆出来待客的,在大厅的时候,陆二就看到了一株开有五种不同颜色花朵的山茶花。蒋麒说那是十八学士,若是照顾的好,时候也对,能开出十八种颜色出来,不过似乎从来没有人成功过。又去看了睡莲,牡丹,不得不佩服那位乔叔的手艺,能在寒冷的冬天把这些娇贵的花种出来。

    但陆二看了会儿就没有兴趣了,她更喜欢看大片的花海,喜欢那种视觉上的冲击力。找了个暖和的地方坐下,问蒋麒下午冰球赛的事情,不知道是不是和现代的冰球一样。

    冰球又称抢球,也是分成两队,手拿冰杆滑行拼抢击球,用冰杆将球击入对方球门,以多者为胜。只是不限人数,每队五到十人都可以,分为红黄两队。他们这次的规模比较大,每队出八个人,一共比三局,每局半柱香的时间。

    既是比赛,总有彩头,陆二感兴趣的是,什么样的好处,让这群吃饱了没事干的家伙非要在大年初一去打冰球。

    提到彩头,蒋麒的脸上多了种志在必得的神色,道,本来是谁输了谁就当小弟,只是我不喜欢那家伙,他要是输了,以后给我躲的远远的,别让我看到他就行了。

    “你说你是黄队的队长,那这个跟你不对付的是红队的队长吗?”陆二手中拿了块芙蓉糕,“你们为什么非要在初一比?万一叔父不答应呢?”

    “打冰球是他提出来的,比赛的时间是我定的,挑这个日子比,也是有门道的。”蒋麒有些得意的道,“我们之前说好了的,谁要是不来,就当是认输。蒋家在京城并没有亲族,上门拜访的多是爹的好友,而我又不是家中长子,不需要时时陪在身边,到时候随便找个由头就溜了。他想出来就没有那么容易,只要他过不了他爹那关,不用打什么冰球我就赢了。”

    “这主意真高明。”陆二称赞道。

    “什么高明,要比就光明正大的比,就爱使这些小手段。爹要是知道了,你就别想去了。”有人道。

    蒋麒脸上的笑容不变,转身看向门外,道:“我这叫不战而屈人之兵,乃上上策,哪里是小手段了?而且,他来不了也就算了,若是来了我当然会光明正大的比。”

    蒋勋跟一个青年男子走了进来,蒋麒见到那男子,倒是收敛了点,笑道:“姐夫也来啦。”

    这男子就是蒋蔷的夫君安王,东明唯一的异性王。模样并不如何英俊,只是那种稳重沉着的气质是陆二很欣赏的。蒋麒在安王面前虽然规矩了不少,却并不拘束,可见安王是个随和的人。之前在前厅的时候没有见到安王,陆二还以为他自恃王爵不屑跟蒋涵的那些商人朋友共处一室,现在有些改观。

    蒋麒知道大哥不喜欢自己耍手段,连忙转移话题,问他们怎么会来自己的院子。

    安王一直把他当小孩子看,每次来,都是跟爹或是大哥说话。

    “安王听说爹从海外带回来几株狼桃,想要看看长什么样。”蒋勋道,“我刚才陪同安王去乔叔那里,乔叔说你去一趟之后,那株长得最好的狼桃就不见了。是不是在你的房间里?”

    狼桃,这名字挺好,陆二也想知道长什么样子。

    蒋麒把狼桃偷偷搬出来,就是为了等陆二来了以后,炫耀一番的。只是后来一直在说冰球的事情,把这茬忘了。现在知道赖不过去,只得点头,只是狼桃并不在这件间屋里,要去书房。

    蒋麒的书房里没有摆放花朵,很容易的就看到了靠窗的案几上那结有红色果实的盆栽,红果配绿叶,看着十分养眼,应该就是狼桃了。

    欣赏了一番,安王笑道,还好这样美丽的果子不能吃,不然可真是舍不得。

    蒋勋见他喜欢,便说将这株狼桃送给他。

    狼桃既是蒋涵从海外带回来的,不仅是东明,北原西域都不会有。其稀有程度不比那价值千金的名贵花卉差,可以说是一份厚礼。安王推辞一番,蒋勋坚持要送,就收下了。

    陆二手中托着一颗果实,暗道,这不就是番茄吗。她看第一眼就觉得这狼桃眼熟,只是因为很少见到整株的番茄,眼前的又被修理的这般整齐,有些不确定。但装在保鲜盒里的番茄见过不少,此时握在手中,立刻就认出来了。她从另一个世界来了这里,这株番茄也是漂洋过海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让陆二生出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蒋麒看见陆二对着狼桃发呆,以为她很喜欢狼桃。只是狼桃一共只有三株,该送给谁都已经定好了,便把乔叔跟他说过的话讲了一遍。狼桃很容易种,有了种子,明年种出了新的一定选一盆最好的送她。

    陆二不喜欢吃番茄,多数时候都是用它来美容,外敷内服都很好用。来到这里之后,因为本身年纪太小,不需要这些,也没太注意。不过将来总有用的上的时候,听蒋麒这么说,便笑着点头。

    传说中第一个发现番茄能吃的人是一个画家,不知在这个时空里,会是谁发现番茄能吃呢?吃一颗果子就能名传后世,好划算的买卖。

    陆二这般想着,蒋麒却小声地告诉她,狼桃可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