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白脸的同伴

和记包子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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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撒回到酒馆一楼大厅的时候,沃尔夫大叔已经站在吧台后面开始擦酒杯,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客人了。

    凯撒以前听人说过,沃尔夫大叔曾经是一个人缘不错的老佣兵,在一次任务里伤到了持剑的手,然后就退下来了。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认识了索菲亚大婶,两人很快就结了婚,随即在林西镇开了一家酒馆,然后还生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儿子。

    托了沃尔夫大叔人缘不错的福,索非亚大婶这个没有多少住客的酒馆,只靠一楼酒水的收入就可以维持营运了。

    现在的沃尔夫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年酒馆老板,半秃头,面色和蔼,啤酒肚,当然,前提是无视掉他脸上那条从左眼下方开始划过鼻梁一直延伸到右半边脸的骇人伤疤。

    “沃尔夫大叔,有什么吃的随便给我来点,越多越好,有肉更好,再来一大杯索菲亚大婶自己酿的麦酒。”凯撒一屁股坐到了吧台前的座位上,拍着桌子叫到。

    沃尔夫大叔抬起手里正在擦拭的杯子看了看,确保擦拭干净以后,他满意的把杯子倒扣在了吧台上,随手从吧台底下端出了半块盛在盘子的肉排,递给了凯撒。

    凯撒跃跃欲试的接了过来,直接伸头狠狠地咬了一大口,然后一边嚼着嘴里的肉,一边向沃尔夫大叔问道:“沃尔夫大叔,怎么没看到里昂。”

    里昂就是沃尔夫大叔和索菲亚大婶的那个儿子。

    “去当佣兵了,我跟你大婶不同意来着,结果那个混小子前几天晚上连夜跟着一个佣兵团跑了。唉,那个混小子走了以后店里也没人帮忙了,我和你大婶肩膀上的工作又多了不少。”沃尔夫大叔有些欣慰的笑着对凯撒说道:“你先吃着,我再去给你拿。”

    说完,沃尔夫大叔转身走进了后厨,很快沃尔夫大叔就端着一大盘肉饼和一大杯麦酒走了出来,放到了凯撒面前。

    看着狼吞虎咽的凯撒,沃尔夫大叔又拿起了一个酒杯开始擦拭,然后笑着向凯撒问道:“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竟然会来我这点东西吃,你又抓到魔兽了?”

    凯撒和老贼一起生活的日子里有余钱的时候少的可怜,平时根本就不会来这里吃东西,这也难怪沃尔夫大叔会感到好奇。

    虽然凯撒已经从老贼那里学成了一身精湛的盗贼技术,但老贼从来不让凯撒深入库蒙古森林,只允许他在库蒙古森林外部猎杀一些小野兽。

    魔兽,奇珍异宝,库蒙古森林里从不缺少这些珍贵东西,但是,仅限于库蒙古森林的内部。

    库蒙古森林被划分为外部和内部,一道被称为“荆棘线”的荆棘丛将库蒙古森林的内部完整的包裹了起来,荆棘线以内就是内部,荆棘线以外则是外部。

    库蒙古森林里的魔兽相当的老实,几乎不会走出内部地区,只有少数几种并不危险的小型魔兽偶尔会出现在外部,而栖息在库蒙古森林外部的生物,大多都是一些对人来说没有什么威胁的野兽。

    凯撒十岁以后,老混蛋就开始了出工不出力混天熬日子的懒惰生活。虽然打猎的时候老贼还是会跟着凯撒一起出门,但真正到了打猎的时候,他总是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凯撒,不知道溜到哪里去睡觉,根本不动手干活。

    小的时候,凯撒总是很羡慕那些可以到库蒙古森林内部去的佣兵和冒险者。当年的小凯撒总是天真的以为自己能瞒得过老混蛋,总想偷偷越过荆棘线,溜到库蒙古森林的内部去见识一下。但无论凯撒跑的多远,老混蛋都能在凯撒溜进荆棘线的前一刻神出鬼没的冒出来,一棍子敲到凯撒头上。

    有钱人不会对区区野兽的皮毛感兴趣,而没钱的人绝对不可能给凯撒和老贼带来多少财富。只有魔兽的皮才值钱,即使残破的小型魔兽的皮毛也可以轻易卖到一张完整的野兽皮毛的几十倍。

    魔兽的皮毛是天然的防具,坚韧,而且具有很好的元素亲和性,对物理攻击和魔法攻击都可以起到不错的防御。对于活跃在库蒙古森林里出生入死的冒险者和佣兵们来,笨重的铠甲还不如一身布衣,而一身上好皮甲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一把精良的武器。

    偶尔也会有贵族对魔兽的皮毛感兴趣,不过他们不会拿来当防具,而是踩在脚底下做地毯,或是挂在墙上炫耀。

    魔兽的皮毛还有一种用法,就是请一个等级达到魔导师级别的魔法师来附魔。附魔以后的魔兽皮毛的防御能力会得到极大地提高不说,有的还可以附加一些魔法,让无法使用魔法的其他职业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释放魔法。

    不过通常佣兵们是用不上这种附魔的装备,毕竟不管是一个魔导师的出场费还是附魔的材料费,都可以让一个中型佣兵团破产了。

    凯撒到是听说过有人见过一个年轻的冒险者穿着附魔装备,那个年轻的冒险者大概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贵族,不懂得世界的残酷,据说第二天那个冒险者就被旅店里的服务生发现死在了自己的房间里,他的附魔装备自然是不翼而飞了。

    凯撒也有猎到过魔兽,但是也只不过是猎到过两三次而已。

    凯撒第一次见到魔兽的时候,并没有立刻意识到那是一只魔兽,他还以为那只是一只瘦不拉几的兔子。

    随后凯撒在暗中射出一箭,凯撒那一箭穿胸而过,把那只魔兽钉在了地上,之后凯撒就大咧咧的直接走了上去。

    要是一只兔子的活,这种情况下就算是不死也是无力反抗了,但那好歹是一只魔兽,虽然已经被凯撒重伤,但是还有余力反抗。

    凯撒走到那只魔兽跟前蹲了下来,从身后的箭袋里抽出一支箭想要用箭头结果它。

    没想到那只魔兽看到凯撒蹲下来以后,张嘴就是一颗快如闪电的泥蛋向凯撒的面部射来。

    还好凯撒反应敏捷,扭头躲过了那一粒泥蛋。那一粒泥蛋擦着凯撒的脸颊射了过去,在凯撒的脸颊上留下了一道血痕后。

    然后凯撒马上眼疾手快的抽出腰间的钝斧,直接一斧头“拍”碎了那只魔兽的脑袋,让那只魔兽没能再来一记泥蛋。

    事后,凯撒为自己的反应力感到无比庆幸,刚才魔兽发出的一粒泥蛋擦过凯撒的脸颊后,把凯撒身后的一根碗口大粗的树枝拦腰打成了两段,凯撒估计刚才的这一记泥蛋要是没闪过,打在自己的头上,就算自己不死也要惨了。再看手里的斧头,这把陪伴了凯撒很多年的老斧头已经因为刚才的那一拍直接裂开了,可见这只魔兽的头部有多硬。

    之后再遇到魔兽的时候,凯撒有了这次的经验,就再也没有这么大意过了。

    凯撒后来才知道,自己那次遇到的魔兽是一种叫“石鼠”的小型土系魔兽,唯一会用的魔法就是从嘴里发射那种石弹,也算是一种对人类小有威胁力的魔兽了。

    那次,因为凯撒之前射的那一记穿胸箭,凯撒只得到了一张自己两个巴掌大的残破皮毛,但就是那张凯撒两个巴掌大的残破皮毛,就在林西镇的皮料店里卖了两个银币。

    为此老贼破天荒的领着凯撒到索菲亚大婶的酒馆里吃了个饱,之后这就成了一个惯例,每当凯撒撞大运打到魔兽后老贼都会带着凯撒去索菲亚大婶的酒馆里随便点到吃饱的程度。

    在这之后,凯撒也换掉了他那把用了好几年的钝斧,老贼用卖魔兽皮得到的钱给他换了一把新斧头。而那把陪伴自己许久,已经碎裂的老斧头,凯撒则是煞有其事的把它埋在了自己和老贼房子的后面。

    有了这一次的丰富收获,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凯撒曾经数次想要偷偷越过荆棘线到库蒙古森林的内部去猎杀魔兽,但每次都会被突然冒出来的老贼一棍子敲在头上,就这样尝试了几次,每次都无功而返还挨了满头包以后,凯撒就渐渐的冷静了下来,再次断绝了进入库蒙古森林内部的想法。

    凯撒狠狠的咬了一口肉饼,又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大口麦酒后才向沃尔夫大叔抱怨到:“你觉得那个老混蛋可能给我钱吗!上次我猎到的那头魔兽的钱赚的钱,那个老混蛋就让我在这里吃了顿饭,剩下的全让他买酒喝了!”

    沃尔夫大叔善意的笑了笑,用调侃的语气说道:“没钱还敢来我这大吃大喝?”

    虽然是善意的笑,但是沃尔夫大叔脸上的那道长长的伤疤完全破坏了他的善意,反而让他的笑容显得有些狰狞。

    “放心,放心,”凯撒感觉自己的嘴角已经咧到耳朵后面去了,“都记在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小白脸的账上。”

    沃尔夫大叔挑了挑眉毛,向凯撒问道:“索菲亚说的那个贵族?你怎么跟贵族搅到一起去了?”

    “那个家伙是个什么都不懂的菜鸟,第一次来林西镇,我现在是他的向导,包吃包住的那种。”

    “哼,菜鸟,贵族,孤身一人,他运气倒是够好的,没被盗贼团和佣兵顺手给砍了。”沃尔夫大叔笑着冷笑了一声。

    身为前佣兵的沃尔夫大叔,对自己之前所从事的职业表面下隐藏的那些条条道道自然是清楚无比。

    “那个小白脸贵族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有一个圣骑士同伴。听那个贵族说的话,那个圣骑士似乎是个老鸟,那个圣骑士离林西镇不远的时候因为有事要办抛下小白脸先走一步了,说是让那个小白脸到林西镇以后在这里等他。”凯撒指了指吧台。

    “呵,说不定是那个圣骑士嫌麻烦,随便找了个借口把这个贵族小白脸给抛弃了。”说完这话后,沃尔夫大叔露出了一副思索的表情接着对凯撒说道:“说起来,今天下午有个圣骑士来找索菲亚来着,现在还在后厨,会不会就是那个贵族小白脸的同伴?”

    凯撒这时已经把那一大盘肉饼全都填进了肚子,正趴在吧台上享受着饭后的饱腹感,听到沃尔夫大叔的话,他顿时来了兴致。

    “我去看看!”

    说完,凯撒跳起来向后厨跑去。

    酒馆的大厅和后厨之间挂了一条破旧的床单作遮掩,外面的人看不见里面,里面的人望不着外面。

    凯撒冲进去的时候后厨正巧有个人要往外走。

    然后两个人就狠狠的撞在了一起,然后凯撒和对面的人都倒在了地上。

    倒地的凯撒眼珠子一转,立即想好了对策:虽然这次以外事故大部分原因都应该归结于自己跑的太快没看道,但是不管怎样首先来个先声夺人。

    “你走路不看道吗!”

    凯撒仰躺在地上,单手捂着他的额头,装模作样的哀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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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德索尔刚刚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此时正打算去找自己的同伴。

    由于刚刚得到的情报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了,温德索尔感觉自己的脑子里现在好像一团乱麻一样无法清楚的思考了,所以温德索尔闭上了眼睛,正用手指按摩着自己的眼角,打算慢慢理清思路。

    温德索尔就要走出后厨的时候,他面前的帘子突然动了起来,接着就是一个人影向着温德索尔径直冲了过来。

    温德索尔见状,立即下意识的用出了圣光,但他马上发觉了自己这么做的不妥——向自己冲过来的那个人身上没有感觉到丝毫元素的波动,对方不有意要袭击自己,可能只是不小心要撞到了自己。

    对方很可能连职业者都不是,只是一个普通人,如果一个普通人冲撞到自己的圣光上的话,很可能会撞得头破血流,所以温德索尔赶紧收回了圣光。

    尽管温德索尔已经尽可能的收会了圣光,但事情发生的实在是太突然了,他没能完全收回圣光,只是把圣光收敛到附着在皮肤上的程度。

    但令温德索尔意外的是,自己竟然被那个不是职业者的普通人撞倒了。

    自己身上还穿着沉重的铠甲,虽然已经收敛了圣光,但是附着在皮肤上的圣光也有不弱与精钢重甲的防御力。最重要的是,自己是一个*强横的圣骑士,而对方却只是一个可能连职业者都不是的普通人。

    一个身着重甲的圣骑士被一个没有斗气的普通人撞倒在地,这种情况原本应该是只会出现在吟游诗人故事里的奇迹。

    温德索尔被撞到自己的这个普通人惊人的身体素质惊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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