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记包子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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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老贼毫无征兆的死了。

    他死的前一天早上,甚至还活蹦乱跳的去索非亚大婶的酒馆地窖里偷酒喝,当然,也一如既往的被索菲亚大婶拿着擀面杖追着跑了半个林西镇。

    昨天晚上,老贼莫名其妙的大半夜跑到凯撒床前,对着他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话,然后等凯撒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老贼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嗝屁了。

    凯撒名义上来说是老贼的儿子,不过凯撒很清楚老贼绝对不是自己的老子——那个老混蛋喝醉后曾经无数次对凯撒炫耀自己的丰功伟绩。

    “很久很久以前……你小子别打岔……好吧,是六年前,当时我暂时住在某个什么城里。有天夜里我闲的心里发毛,就在城里胡乱溜达了一圈。”

    “然后我正巧溜达到了一座贵族的府邸里,当时那座府邸里好像有两帮人打起来了,我心想反正不干我的事儿,就找了个房子藏里面看起热闹来了。”

    “后来吧……我看着正高兴,突然一群人闯进了我待的地方,一个像是领头的嘴里喊着什么‘他就在这里’,‘把他找出来来杀掉’什么的。”

    “我当时心里奇怪,什么人能躲过本大人这个世界第一盗贼的感知,于是我抬头扫了两眼,但确实没发现什么人。”

    “后来我低头一看,原来你这个只有一丁点大的小家伙就在我背后一直不哭不闹的睁大眼看着我。然后我就想啊,你绝对很有天赋,要是在我的精心培养下一定会成为一个顶尖的大盗贼,然后我就把你偷出来了。

    “要不是我,说不定你早让那些人给砍死了,你是不是应该特别感谢我啊?所以说,看在我救过你一命的份上,这最后一根鸡腿还是让给我吧。”

    “别转移话题!要不是你这个家伙多事,说不定我早就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了!这根鸡腿是我的!把你的手拿开!”

    上面那段对话发生在凯撒六岁的时候,那是凯撒第一次知道他原来不是老贼自己生的。

    对于自己原来还有一双不知道在那里的亲生父母这点,凯撒是眼疾手快把那根鸡腿塞进自己嘴里以后才反应过来的。不过这些在他看来毫无用处的东西转眼就被他忘到了脑后,那两个从来没有出现在它记忆中的亲生父母,对没心没肺到了极点的凯撒来说,嘴里的鸡腿要比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重要一百倍,他可不是经常吃到美味的烧鸡。

    凯撒毫不怀疑老贼说的话的真实性,因为老贼确实是一个身手惊人的大盗贼。而自己也确实从老贼身上学到了一身精湛的盗贼技术。

    按理说,盗贼应该是一个不缺钱的职业,缺钱的话只要随手偷一点就可以了。凯撒除了老贼以外就从来没见过盗贼技术比自己好的人,但两个人技术精湛的盗贼却一直过着比较贫困的生活。

    原因就是老贼那一大堆死板到不能在死板的苛刻规矩。

    老人不能偷,小孩不能偷,偷残的不能偷,**不能偷,生病的不能偷,刀尖舔血混生活的人不能偷……

    条条框框一大堆下来,能偷的人也找不到几个了,以至于盗贼凯撒过去的十六年人生中,除了跟老贼训练时外,还从来没有真正的偷过一次东西。

    所以凯撒和老贼明明是两个理论上不会缺钱的盗贼,却一直过着打猎为生的生活。

    还好林西镇紧挨着库蒙古森林,不缺猎物,所以凯撒和老贼的生活过的还算滋润,起码肉是不缺,虽然库蒙古森林里打到的野兽肉不一定好吃就是了。

    凯撒从记事起就一直跟着老贼隐居在林西镇和库蒙古森林中间的一栋小破屋里,从小就接受着老贼的训练,学到了一身精湛的盗贼技术。在盗贼技术这方面,凯撒已经是具备了祖师爷级的实力。凯撒放眼自己见过的所有盗贼,除了自己和老贼,其他的都只能被他归类“蹩脚”的范围里。但是,在盗贼这方面,直到那个老混蛋嗝屁,凯撒都没在对练里赢过他一次。

    据老贼说,这是因为凯撒还没有领悟盗贼的真谛。

    但是凯撒觉得,这纯粹是因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而老贼则是一个职业者的缘故。

    所谓的职业者,就是泛指一切通过各种修炼方式来加强自身的人。

    凯撒很想成为一个职业者,但是老贼坚决不教给凯撒自己拥有的修炼方式,也不允许凯撒去接触任何修炼方式,所以凯撒直到现在,都还只是一个普通的盗贼而已。

    说起凯撒的盗贼生涯,那真是一段连凯撒自己都不忍直视的惨痛回忆。

    什么挑水砍柴之类的自己全包也就罢了,从十岁开始家里的吃穿用度的来源打猎就被老贼以“锻炼”为由交给了年纪还小的自己也就罢了,隔几天还要用一种臭气熏天的不知名药水泡好几个小时。

    当然以上这些凯撒忍忍也就过去了,让凯撒不能忍的是,作为一个盗贼,拿着一把笨重的斧头训练算什么?!

    凯撒用的斧头不是什么吟游诗人间传唱的骑士们的长柄战斧或者英雄手里的板斧,而是老贼从林西镇的某个铁匠铺花了十个铜币买来的山野村夫上山砍柴的标配。

    索非亚大婶酒馆里,吟游诗人口中的盗贼永远都是一袭黑衣,手持匕首,身手矫捷,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弹指之间,人头落地!宝物到手!

    但是老混蛋从来没让凯撒摸过匕首,凯撒也从来没见过老贼用匕首。用老贼的话来说就是:“你个菜鸟懂个屁!要是对付你这个菜鸟我还要用匕首,被人知道了能丢尽我的老脸。再说了,用什么不重要,使的好就行,你那把斧子就不能砍人了?赶紧滚去练习,什么时候把斧子轮的像你的手一样,我就教你使匕首!”

    凯撒不知道什么叫把斧子轮的像手一样,老贼也没告诉过他。

    老贼死之前,纵使凯撒已经可以用没法再磨.钝到只能用蛮力来劈柴的斧子在水中的豆腐上雕出一朵豆腐花来,老贼也没点头同意教他使匕首。

    凯撒把老家伙埋了,就埋在他们那栋夏天漏雨冬天漏雪的房子后面。

    对身材高大健壮的凯撒来说,埋一个人并不是什么难事,挖个坑,填点土就是了。可是在立碑的时候,凯撒却遇到了一个麻烦——他不知道老贼的名字。

    虽然这看起来很荒诞,但凯撒确实不知道这个跟自己一起生活了十六年,亦师亦父的老混蛋叫什么。

    镇上的人都喊他“老家伙”或者“老混蛋”,凯撒跟着索菲亚大婶喊他“老贼”——从他六岁那年开始。

    凯撒突然想起以前索菲亚大婶似乎叫过老贼一声“雷吉什么什么”,这大概就是老家伙的姓或者名字。凯撒只犹豫了半分钟,就拿起斧头劈了一块还算平整的木头板,用斧头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劈了几个字:

    “老雷·凯撒葬于此地”

    老家伙对凯撒的文化教育非常不负责,凯撒几乎不会写几个字。不过老贼的藏书不少,凯撒闲的没事偶尔会拿来翻翻解闷,十几年下来,凯撒虽然不会写多少字,但起码能认得大部分字,对着自己的记忆照猫画虎还是能描出来的。

    老家伙的藏书不多,却很杂,从“世界简史”到什么“军事布局”之类的相当宽泛。凯撒对此毫不感兴趣,因为老家伙的藏书里绝大部分都是枯燥无味的文字,凯撒只有闲的发毛的情况下才会去翻翻,只有寥寥几本似乎是传记之类的还算有趣的书才能让凯撒提起兴趣。顺便说一下,瓦伦里安·凯撒这个名字是十岁那年凯撒自己取的,来源于书里一个似乎很厉害的皇帝。具体什么书凯撒也忘了,可能以后也想不起来了,因为那些书前几天被老贼不小心一把火全都烧掉了。

    凯撒记得当年自己跑到老贼面前宣告以后不要再叫他“小混蛋”,自己从现在开始叫瓦伦里安·凯撒后,老贼把嘴里的酒全喷到了凯撒的脸上。

    “好吧,好吧,你命该自此。”

    虽然不明白老家伙在说什么,不过凯撒已经决定从今天开始自己就瓦伦里安·凯撒了。

    把老混蛋埋了以后,凯撒在老贼的坟前坐了一天一夜。他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盯着老贼的坟头。

    等到太阳再次升到半空的时候,已经浑身僵硬的凯撒才终于站起来,他站在坟前看着那块简陋的木碑,眼里充满了迷茫和其他很多复杂的东西。

    凯撒跪下来,对着老贼的坟头“嗙.嗙.嗙”磕了三个响头,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了。-------------------------ps:新人新书,求支持!求推荐!各种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