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欣欣向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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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慕容兰舟的眼,四个新出炉的御前宫女便走马上任了,本来按照规制,皇上跟前应该有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工,六个职位,各三人,一共得十八个掌事宫女 ,下头各有管辖的人和事,分工明确。

    可自从先帝时,因郑贵妃得宠,为了杜绝皇上兴致来时,临幸跟前的宫女,直接废除御前掌事宫女制度,有违祖宗家法,她没敢这么干,最后折中想起了缩减的法子,把六个掌事宫女的职位缩减成四个,每个职位三个人也变成了一个,并且把那些美貌有姿色的宫女,想法儿发落到别处,留在御前的都是姿色平平之辈,让她们白日当值,夜里换成太监值守,大大降低了御前宫女勾引皇上的几。

    故此,如今这御前宫女比起以前可差远了,不过如今却也有变数,皇上虽才十岁大,却再有一两年就大了,长大后头一件大事就是开荤,晓晓是这么理解的,而且,看李进忠的意思,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三个宫女,差事都是其次,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勾引小白,以期望小白能早点儿茅塞顿开,悟出阴阳调和其乐无比的真谛,醒悟到,这样的大好的美色在自己跟前晃,若不睡上一睡太亏自己,然后顺水推舟把这几个小美人收在帐下,终日淫,乐。

    最后发展到小白负责睡,李进忠得了慕容兰舟的授意,只管往小白跟前送,即使小白长大了,一个终日在美色中混起来,既没知识也没文化,更没见识的皇上,就算慕容兰舟把皇上的实权还给他,也没用,可见慕容兰舟的心思何其险恶。

    虽说经过昨儿晚上,晓晓对慕容兰舟的印象改观了不少,可是这会儿一想明白,还是觉着毛骨悚然。

    他不想要小白的江山,他就是想这么一辈子把小白当个傀儡控制在掌中,到底慕容兰舟跟小白家有什么深仇大恨,值得这么费尽心思的穷折腾,真有什么仇,直接改朝换代不是更痛快些,这么拖着,小白的人生算什么。

    晓晓不是悲天悯人,是觉着慕容兰舟这么干,有点儿太不人道,小白是无辜的吧!那么傻,那么好欺负的傻小子,到底走的什么背运啊,还有自己,小白要是当一辈子傀儡,自己好容易看到点儿的稀薄的希望是不是也跟着瞎了。

    所以,不成,即使慕容兰舟对自己算不错,她依旧得忠于小白,说的如此冠冕堂皇,根儿上说晓晓就是个吃货。

    想着御膳房的山珍海味,晓晓第一天就使眼色跟小白示意,自己要当他的尚食宫女,顾名思义,所谓尚食,就是负责试吃的,皇上吃之前,她先吃,其目的本来是为了试试有没有毒,这一点儿晓晓一点儿都不担心,只要慕容兰舟不想弄死小白,就算小白想死都不容易。

    而目前看来,慕容兰舟一点儿不想小白死,小白死了,对他挟天子以令天下的政治策略没有丝毫益处,虽然他想养废了小白,却没想过弄死他,更不会在御膳里下毒。

    综上所述,自己这个试吃的尚食宫女,小命还是很牢靠的,既享用了好料,又不会丢了小命,还有比这个更适合自己的职位吗,所以,她坚决一定要当小白的尚食宫女。

    小白还是很解她的,她一个眼神,小白就知道她心里想的什么,更何况,小白早就知道大妮多馋了,不是大妮馋烤鸡自己也不会认识她。

    想起那段乔家村的日子,小白眼里不禁流露出向往,如果可能,他真想回去,回到从前乔家村只有自己跟大妮的时候。

    他的目光毫无起伏的划过其他三个宫女落在晓晓身上,其实他不想要四个,只要一个大妮就好了,却这也由不得他,开口钦点了晓晓做尚食宫女,就让其他三个宫女退下了。

    暖阁里只留下了晓晓,其他三个宫女心里很不平衡,从暖阁出来,到了殿外,锦葵先嘀咕了一句:“慕容筱筱算什么啊,长得那么丑,像个竹竿儿似的,皇上怎么单把她留了下来了?”

    挽香也道:“就是说的,皇上也太怪了……”话音刚落就听背后福寿阴测测道:“就凭你这一句妄议皇上,你几个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挽香慌了,忙转身扑通跪在地上抱着福寿的小腿央求:“福寿哥哥心眼儿好,我不过发两句牢骚,您只当没听着吧,回头我给哥哥做双跟脚的鞋穿。”

    福寿也不过吓唬吓唬她们罢了,这宫里头背后议论皇上的多了去了,这几个宫女又算什么,只不过福寿听不得她们挤兑晓晓,心里头总觉着,那丫头就该自己挤兑,别人一挤兑他心里就不爽,尤其这几个,当自己谁啊,妖里妖气的,真以为进了乾清宫就是高人一等了,还不就是给皇上预备的玩物,以后不知怎么着呢。

    却这么一想又想到晓晓,脸色便有些不大好,哼一声道:“别说我没提点你们,慕容筱筱可是李总管认得干孙女,你们几个想与她为难,先掂量掂量自己可够斤两再说。”

    说完甩开挽香走了,挽香几个愣了半天,才悻悻然的下去了,且回过头再说晓晓,等挽香几个出去,屋里没人了,晓晓一屁股坐在小白身边儿,撑着他的小脸,问:“高不高兴?”

    小白一张嫩白的小脸,瞬间染上红晕,拉下她的手握在手里腼腆的点点头,这副乖巧粉嫩的小正太样儿,把晓晓萌的够呛,挣开他的手,又在他小脸上揉搓起来:“少跟我这儿卖萌知不知道?”

    小白一张脸给搓的像块大红布,却没再拉她的手,而是任由她搓揉,却扬着小脸问她:“什么是卖萌?”

    这一句真给晓晓问住了,她琢磨自己怎么跟她解释,小白却自己先定义了:“是说可爱吗?”

    晓晓急忙点点头:“对,就是可爱,可爱,就是告诉你别在我面前装可爱。”

    小白脸更红,垂下头不知想什么,半晌又抬起来小声问了句:“大妮是觉得,觉得,那个,我可爱是吗?”说完又低下头去。

    晓晓愣了楞,不明白这个话题有什么可问的,还翻来覆去的问,当前最重要的不是这个好不好,却不忍心打击这么可爱的傻小子,便敷衍的说:“可爱,小白最可爱了。”然后拉着他叮嘱:“以后你留我下来,不可以做的这么明显知道不,容易让人怀疑,要是别人知道咱俩以前就认识,没准我就不能当你跟前的宫女了。”

    小白看着她:“可我想你留下来陪着我说话儿,你不在我身边,我就觉着心里头空落落的难过,大妮,你不会走的对不对?你会永远陪着我对不对?”

    晓晓不由叹了口气,到底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又是这般境地,比同龄的孩子更敏感,更缺少安全感,具体表现就是黏人,而自己之于小白,或许就像他唯一能够着看见的救命稻草一般,抓住还不满足,还急迫的想要一个永久的承诺。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永久的东西,利益变革,世易时移,沧海都有一天会变成桑田,更何况人心,所以说,他是个孩子,可就这样的孩子话,却打动了晓晓。

    或许晓晓现在承诺的,不过是哄他的,可至少她想哄他,她觉着他可怜,可怜的唤醒了她心底深处的母性。

    她伸手把他抱在怀里,小声在他耳边说:“我不会走的,我会永远陪着你。”

    晓晓这会儿死也没想到,这句话成了小白以后不厌其烦要挟她的条件,没事儿就是你答应过我永远不会走,永远陪着我的等等,跟念紧箍咒似的,令晓晓不胜其扰。

    自然这是后话,早着呢,先说眼前,晓晓安慰了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傻小子,就到了吃饭的时候,小白很够意思的,拿出皇上的架子把别人都支了出去,然后,晓晓借着试膳的名义,跟小白大快朵颐了一番。

    吃完了,小白也没放晓晓走,说要跟她说话儿,晓晓于是借机教他认了慕容兰舟刚教会自己的十二个字,不能用纸笔,就用手指沾着水在桌子上写,等水渍干了,什么痕迹都没有,别人也不会发现。

    晓晓觉着这个方法非常妥当,至于以后怎么办,晓晓暂时不去想,先认识字再说,目前的情况,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只得庆幸的是小白出乎意料的聪明,到底有皇族的基因,自己写的快,认得快是因为前世上过那么多年学,繁体跟简体虽说不一样,可还是有一定共同之处的,至少让她看着繁体猜简体,十有*不会猜错。

    小白是真的没学过,却能她写一遍,他就能仿着写出来,并且,比自己写的还要好看的多,晓晓不禁开始琢磨,自己这一手烂字儿是不是会误人子弟,明明是一个天才,让自己教成蠢材可是罪过。

    因为想的比较入神,连小白跟她说话都没听见,小白见她不理会自己,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大妮想什么呢,眼睛都直了?”

    “啊!你说什么?”晓晓回过神来,只见小白好奇且崇拜的望着自己:“那天你说认字,我还不信,大妮真的好厉害呢。”

    给这小子如此直白崇拜的目光望着,晓晓刚有些暗淡的信心,嗖一下又回来了,是啊!自己好歹是个大学毕业生,教个傻小子还算事儿吗,大不了自己学不得了。

    这么想着,到了跟慕容兰舟约好的那天,晓晓心甘情愿的去了文渊阁。